逗包儿

爱的千万种方式

(一)

我从来没觉得爸妈是相爱的人。

爸妈热爱争吵,从我记事起,他们的每一次争吵都地动山摇。

钱,工作,婆媳关系,每一件事都能成为爸妈争执的内容。妈说粗话,喜欢动手,有时摔遥控器有时摔花瓶,披头散发,歇斯底里,哭到惨烈;爸是沉默派,只叹气,后半夜等到全家熟睡跑到阳台静静抽烟流着泪。

温馨的家庭画面,在我的童年里,仿佛一直缺席。

妈对爸的苛责,爸对妈的沉默,在我看来,这根本谈不上是一场爱情。

一九九几年的我家,正在经历最困苦的时刻。妈待业,在家做幽怨的主妇,把锅碗瓢盆擦得比脑门都亮,也没办法变出一锅肉汤。正当年的三十几岁,却满心思都扑在菜场和炉灶间,衣服全部是几年前的款式,皱纹里藏有化不开的忧愁。妈不买化妆品,头发乱蓬蓬缺乏保养,一张脸四季都是黄土地的颜色,不下馆子也没什么朋友,唯一的社交活动,是和楼下卖水果的小贩为了几角钱红着脸争执。因为钱,妈在冰天雪地步行几公里去更便宜的露天市场,呢子大衣里衬补到烂还穿在身上,牙痛到在地板上打滚也不肯迈进医院半步,这些记忆,我心里一直都有。那时以为,妈没有生活更别提梦想,她拿着省吃俭用的钱偷偷买给我爸他不舍得买的皮鞋,常常就忘了她自己。后来生活渐好,才发现妈也是爱美的,她喜欢显腰身的裙子,有品质的长筒皮靴和淡雅的香水。那件橘红色的上衣,衬得她不再年轻,可是把自己的三十几岁关在牢笼里的这件事,仿佛她从未计较过。

爸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,艺术天分浓厚。即便生活贫穷的年代,每个周六清晨,我的家里也总有萨克斯风的音乐响起。爸偶尔从市场里淘来不知名的油画,色彩浓郁,大都是印象派的田园好风光,后来被我妈统统当做破烂处理掉,我对艺术早期的自我培养就戛然而止。爸喜好养鱼,二尺的鱼缸,布置得精细有情趣,背景粘满水底世界的深蓝色,再放进几根水草和人造珊瑚,过滤器一开,水哗啦啦地从一端流到另一端,金鱼带着一堆色彩亮丽的小鱼儿们,鼓着腮帮子欢快地喘着气。我妈嫌费电,每天皱着眉头在爸身旁嘟囔。爸是绝代的好脾气,三下两下就拆下了过滤器,不久把鱼缸也送了人,我脑中还记得那个黑黑的清道夫,自己招着手向它告别。后来,这些我爸曾经喜爱的东西,我都再也没见过,他开始用一辈子伺弄花草,把曾经放在鱼缸里的海底装饰,放在盆景里。妈偶尔不耐烦地嘟囔几句,却每天都来浇水,修枝剪叶的时候,眼里也有笑容。

情窦初开的年龄,半夜里偷着用手电筒看言情小说,以为自己很懂爱情,男人要风流倜傥,腰缠万贯,有“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”的豪情,女人要柔弱纤细,欲说还羞,纯如莲雅如兰。那时的我,只懂得“般配”,恨爸妈没有故事里的浪漫情怀,却不懂爱情里,还有另外一种形式,更珍贵更难得,它叫做“牺牲”。

(二)

闺蜜决心和相处六年的男朋友分手,不接他的电话,不回他的短信,她声泪俱下地和我控诉他的“没主见”,这已经不是第一回。

她的男朋友,是我们从十几岁一同成长到现在的好朋友,因为有太多的经历交杂在一起,彼此知根知底,感情深厚,情同手足。凭借我对他多年的了解,去定义这样一个人,不客气地说,我从未见过这样一个慢热,没主见,又时常不知所措的大孩子。

这十几年间,我们都从孩子的躯壳里脱离出来,只有他还留在老时光里。闺蜜原本是小鸟依人的性格,自从和他交往,便成为了一个事事要做决定的大姐大。他们约会的时候,闺蜜要决定是去看电影还是去游乐园,一起去旅行的时候,闺蜜要提前订好机票和宾馆做足攻略,就连吵架过后闺蜜找来邀他一起吃饭的借口想要和解,他也要迷茫半天地问我“你说她是想让我去,还是不想让我去呢?”

学生时代结束后,他去了北京,她则留在了家乡。他在一家酒店做厨师,经常上夜班,工资不高却很辛苦;闺蜜选择读研,一面进修自己的专业,一面处处为他做隔空的决定,于是电话和火车成为了感情的寄托。他们每天通数次电话,在这一通里争吵,又在那一通里和好。寒暑假她坐着动车去看他,五个小时的车程,一路上她掰着手指头算时间,而他连续工作数月攒下一个假期陪着她,为她亲手做一个蛋糕,在上面雕满爱的图案,把她宠作公主。这么恩爱稳定的感情,修来难得,而闺蜜却总是在为这段感情的未来担忧,她说,“一个大男人,什么决定都做不了,让我如何是好。”

于是在一次剧烈的争吵后,闺蜜下定决心要和他分手。她坐在熟悉的动车上,去见他最后一面,想给六年的感情画上一个体面的句号。 几天后闺蜜回来,眼睛肿成蜜桃,脸也哭成了四方形。她说每回自己去看他,回程的时候他都买给她一张动车票,可是他来找她的时候,却总是买一张最普通最便宜的票,为了争取多一点和她在一起的时间,总是夜里出发,在令人窒息的拥挤车厢里坐上或站上十二个小时,没有丝毫怨言。这一次,闺蜜回来,站在那个不一样的慢车车厢里,忍受烟味屁味汗水味交杂在一起的味道,十二个小时终于想清楚了一切。

她决定原谅他,因为他哭着说,我人生中做过那么多的决定,却甘愿对你窝囊,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啊。

(三)

遇见彼得之前,我的男朋友都属于一类人,多金,帅气,嘴巴甜。我是头脑简单,甘于奉献的傻姑娘,很吃嘴甜那一套。

刚刚和彼得搬到一起,我自告奋勇,吵着给他做牛腩面,前一天晚上我用大骨熬汤,第二天煮牛腩,用火太猛,牛肉炖成了皮革的滋味。我试探着问彼得,“如果满分十分,你给我打几分?”彼得用力地再嚼了几下,很认真地说,“味道正宗,可肉质实在不怎么样,如果给你打分,三分吧。”

那一刻我委屈得几乎要掉下眼泪,我心里埋怨,彼得啊彼得,看在我这么努力的份上,你不该把真话说出口。彼得没察觉出来,吭哧吭哧把剩下的牛腩面都吃光,第二天和我讲,“亲爱的,我嘴两边的肌肉都好痛。”

彼得的真诚不止于餐桌上,他对事事都要说出犀利的真相,我一度十分不满,甚至动过离开的念头。可是当他评价晚餐不合口味时,最后却成为了家里的大厨师。一个蓝眼睛的男人,自小吃牛排长大,和我的家乡远隔半个地球,却看遍无数的菜谱,每个晚上准时把自创的中西式炒菜摆到餐桌。他不说情话,不懂浪漫,却总是给我朴实到心安的关爱。这种爱的方式,是当我告别了青涩年代,快要走进三十岁,经历了一些感情的风雨后,才渐渐可以懂得的。是啊,嘴甜不一定是爱的方式,不然又如何解释,那些嘴巴甜甜夸我是美厨娘的男朋友们,最后为何都端着蜡烛坐到了别人家的餐桌旁。

(四)

在这个世界上,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爱,它或身披黄金或赤身裸体,或镶满钻石或包装简陋,闯得进豪宅钻得进茅屋,没有人能够预料它以哪一种方式出现。

而当有一天,你遇到了一份爱情,以剥洋葱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剥开它时,你会发现,纵使爱有千万种方式,却只需要一份理解,而愿你,可以成为心领神会的那个人。(文/老杨,有意思吧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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